青党办综〔2020〕6号
关于印发《青铜峡市“我身边的战‘疫’模范”推选活动的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各镇、街道、机关党(工)委,市直各部门、各人民团体、事企业单位党组(总支、支部),工业园区、库区管理局,驻青区属、吴属单位党组织:
现将《青铜峡市“我身边的战‘疫’模范”推选活动的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中共青铜峡市委办公室
2020年3月18日
青铜峡市“我身边的战‘疫’模范”
推选活动的实施方案
根据自治区“我身边的战‘疫’模范”推选活动办公室《关于印发<在全区各行业各条战线广泛开展“我身边的战‘疫’模范”推选活动的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宁疫推选办发〔2020〕1号)和吴忠市《关于印发<在全市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广泛开展“我身边的战‘疫’模范”推选活动的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吴疫推选办发〔2020〕1号)精神,现就做好全市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广泛开展“我身边的战‘疫’模范”推选工作,制定如下实施方案。
一、推选对象
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6类集体和个人:
1.一线工作者。参与医疗救治、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、疾控人员,以及在疫情防控一线从事隔离留观、卡点检疫、村(社区)值班值守、人员排查起底、督促检查指导、社会治安维稳、新闻宣传报道等工作的单位和个人。
2.志愿服务者。在疫情防控中协助入户调查、社区值守、心理疏导、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服务保障的志愿者、义工、社会工作者。
3.物资保障者。在疫情防控中,提供医疗防护、生产生活、公共服务、社会运转等相关物资保障的单位和个人。
4.设施建设者。参与全市相关定点医疗机构、集中隔离场所改建、扩建以及提供原材料、设备、服务保障等工作的单位和个人。
5.组织领导者。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深入一线、靠前指挥、破解难题、推动落实的市直部门(单位)和镇(街道)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。
6.社会贡献者。为疫情防控作出贡献的社会团体、群众团体、行业协会,驻青部队、武警官兵、民兵预备役和退役军人,捐资捐物的单位和个人,自觉配合、主动参与、积极协助、事迹突出的各族各界群众。
二、推选条件
(一)模范集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
1.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,认真落实区、市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,出色完成疫情防控任务,为取得疫情防控工作胜利作出突出贡献。
2.认真履行职责,严格按照自治区提出的“四个决不”、“五个凡是”、“三个全面”、“四个实行”和“十项措施”等要求,迅速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,有效防止疫情扩散,在医疗救治、排查起底、隔离留观、值班值守、物资保障、维护稳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。
3.领导重视、组织得力、积极动员、行动迅速,在组织、指挥、协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,落实落细严防严控、联防联控、群防群控措施,为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和传播作出突出贡献。
(二)模范个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
1.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,认真落实自治区“四个决不”、“五个凡是”、“三个全面”、“四个实行”和“十项措施”等要求,迅速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,在医疗救治、排查起底、隔离留观、值班值守、物资保障、维护稳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。
2.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,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,坚守岗位、恪尽职守,临危不惧、奋勇争先,一心为民、勤奋工作,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
3.坚持在疫情防控工作一线,深入病区、疫区,为抢救病人,提高收治率、治愈率和降低感染率、病亡率,发现传染源、阻断传播途径、控制疫情扩散作出重要贡献。
4.深入一线、靠前指挥,组织领导、协调推动各方面力量投身疫情防控工作,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突出贡献。
5.识大体、顾大局,自觉配合和服务疫情防控工作,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,参与疫情防控管理,影响带动身边更多群众投身疫情防控。
三、推选办法和程序
(一)组织推选
1.加强组织领导。推选工作在市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,成立市“我身边的战‘疫’模范”活动推选工作办公室(见附件1),切实加强对推选工作的组织领导,统筹抓好工作落实。市直各部门(单位)、各镇(街道、农林场)要把开展“我身边的战‘疫’模范”推选活动摆上重要日程,党委(党组)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,确保推选工作落到实处。各牵头推选单位(见附件2)要成立工作专班,专人负责,及时制定推选工作方案,扎实做好本行业领域推选工作。
2.广泛宣传动员。宣传部门要按照区、市党委宣传部的统一部署,制定宣传工作方案,抽调专人负责,开辟宣传专栏,把宣传融入推选全过程,边推选、边宣传、边学习,推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推模范、人人学模范、人人做模范的浓厚氛围。
3.畅通推选渠道。市直各部门(单位)、各镇(街道、农林场)要按照不限行业、不限职业、不限身份、不限年龄的原则,要求各基层推选单位不受名额限制,应推尽推。在开展组织推荐的同时,公开推选热线、邮箱,广泛发动群众推选。
4.组织初步核查。各牵头推选单位在广泛推荐的基础上,综合运用信息梳理、走访了解、征求意见、综合研判等办法进行核实,并依据推选范围、条件、业绩贡献、影响力大小等进行分类、排序,并填报推荐表、汇总表(见附件3、4、5、6)。
5.报送推选对象。第一阶段,各牵头推选单位于3月30日前,将推荐结果报市推选活动办公室(人社局412室)审核,由市推选办将全市各级推选名单进行汇总。第二阶段,待全区疫情总体形势平稳后,按照自治区、吴忠市推选要求,及时将新推选出的先进典型再逐级上报。
(二)考察审核。推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、逐级考察审核,各牵头推选单位要在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,适时组织考察审核。考察审核工作要采取多种灵活简便的方式,坚持重在工作实绩和事迹,重点考察推荐对象在疫情防控中的现实表现。推选对象为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,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、组织、公安、卫健部门意见;对于推选的社会自由职业者,应征求所在地公安派出所、乡镇(街道、农林场)、村(社区)意见。
(三)审定公示。市直各部门(单位)、各镇(街道、农林场)推选对象经本单位党委(党组)会议审议后,通过多种形式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,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牵头推选单位。各牵头单位按照6类推荐对象,分类排序上报市推选办。市推选办在考察审核的基础上,按照结构比例、数量分布和分级分类原则,研究提出报请自治区、吴忠市表彰的模范集体和个人建议名单,提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审定后,报请市委常委会研究,在全市主要新闻媒体公示。
(四)表彰奖励。对确定的先进集体、模范参照自治区、吴忠市的奖励办法进行表彰奖励。同一表彰对象原则不重复表彰。对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先进典型,可及时进行表彰奖励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提高政治站位。各有关部门(单位)要高度重视“我身边的战‘疫’模范”推选活动,切实增强做好推选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,通过层层推选,树立先进典型,弘扬时代风尚,推动作风转变,广泛凝聚力量,进一步坚定信心、鼓舞斗志,营造万众一心、共克时艰的浓厚社会氛围,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全面小康决胜战努力奋斗。
(二)广泛动员参与。要坚持广泛动员参与,本着不限行业、不限职业、不限身份的原则,广泛发动群众,积极参与推选活动。推选对象要注重面向一线医护人员、疾控人员、公安民警、村(社区)干部、快递小哥、社会志愿者等。
(三)严格推选标准。此次推选重在过程,不提前设定具体名额,突出业绩导向,以政治表现、工作实绩、先进事迹作为主要衡量标准,坚持少而精原则,优中选优,防止过多过滥,确保推选对象具有先进性、典型性和代表性。
(四)严肃工作纪律。在开展推选活动中,要认真审核、严格把关,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坚决杜绝徇私舞弊、优亲厚友。要设立举报电话,受理投诉和意见建议。对推选工作中弄虚作假、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,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(五)强化结果运用。市委将把评选出的模范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依据之一,各部门(单位)在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共青团员、劳动模范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、“三八”红旗手等评选中,按照标准条件优先考虑“我身边的战‘疫’模范”。
推选热线电话:
0953-3068361
举报电话:
0953-3068052
传真号码:
0953-3068052
电子邮箱:
附件:1.青铜峡市“我身边的战‘疫’ 模范”推选活动
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责
2. 青铜峡市牵头汇总单位范围表
3. 青铜峡市“我身边的战‘疫’模范”集体推荐表
4. 青铜峡市“我身边的战‘疫’模范”个人推荐表
5. 青铜峡市“我身边的战‘疫’模范”集体推荐对象汇总表
6. 青铜峡市“我身边的战‘疫’模范”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
青铜峡市“我身边的战‘疫’模范”推选活动
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责
主 任:
赵金峰 市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
副主任:
张克宁 市委常委、政府常务副市长
苏 忠 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
吴颖云 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
成 员:
张立军 市委办公室主任
庞志文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
杨金和 市公安局政委
袁续兵 市纪委副书记、监委副主任
王学华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
马新斌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
王 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
李庞林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
高志成 市委办公室副主任
张 雪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
陈志辉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
李自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
王爱萍 市总工会副主席
张青云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
工作人员:
徐雅丽 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
王霈瑶 市委办公室干部
朱彦珍 市政府办公室干部
王晓玲 市纪委监委干部
王怀仙 市委组织部干部
马玉宁 市委宣传部干部
张 超 市公安局民警
李 洋 市人社局干部
陈颖莹 市人社局干部
姚 丽 市卫生健康局干部
王秋影 市总工会干部
推选工作由张立军、庞志文、王东同志统筹,日常工作由高志成、张雪、李自荣同志负责,依托推选办开展工作。具体职责是:1.在市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,负责统筹协调、组织实施、任务落实等工作;2.负责起草推选活动各类讲话、文件;3.负责制定推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、阶段性工作安排计划,提出有关部门(单位)工作任务;4.协调相关部门(单位)对初选名单进行审核把关,向领导小组提出初步建议人选;5.对推选活动中各类政策性问题、社会关切问题、需进一步明确事项进行研究,提出解决办法;6.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填表说明
1.本表是全市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广泛开展“我身边的战‘疫’模范”推选活动用表,必须如实填写,不得作假,违者取消推选资格。
2.本表一律打印填写,不得随意更改格式,使用仿宋小四号字,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,行距为“最小值0”。
3.集体名称、负责人姓名和职务等必须填写准确规范,临时集体应在集体名称后标注(临时集体)。
4.类别:A、一线工作者;B、志愿服务者;C、物资保障者;D、设施建设者;E、组织领导者;F、社会贡献者。
5.主要事迹要突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的作用、作出的贡献和取得的效果等,文字要求准确精炼、简明扼要。
6.推荐单位:报市推选办时,需盖各牵头推选单位印章;报牵头汇总单位时,需盖各推选单位印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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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陈若礁 责编:张竞
监制:晁永刚 总编辑:张青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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